"合同期满之后未续签期间视本协议有效" 是否成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04:27
我从事财务工作,最近有份关于对方单位为我单位提供信息服务的合同,是07年签订的,对方要求根据07年的合同付款而08年度没有相关合同也没有续签,只是07年的合同中关于效力期限的表述有这样一句话“合同期满之后未续签期间视本协议有效”,这句话让我产生迷惑,对方的意思是不是就是认为期满之后无论我方是否愿意续签这份协议都会长期有效下去呢?在法律效力的合同书中是否可以这样表述呢?如果不可以那么该怎么正确表述呢?

这句话本身就是无效的。合同期满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是合同消除的法定原因之一,未续签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个不固定的条款,在合同中属无效部分。但按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履行的,合同属待定效力。